易董合规问答汇编五
Q: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投资者转让股票怎么交税?
A:参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非公开发行,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19
Q:有没有关于原始股税收缴纳的解读?
A: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相关法规参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参考法规: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19
Q:个人首发前限售股是如何交个税?
A: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12
Q:1.半年度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吗?
2.法人公司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是扣税后的吗?
A:1.可以的,一般会以现场加通讯结合方式,没有特别限制。董事会可以通讯,股东大会需要现场
2.是的,指税后。
业务分类:股东大会,董事会,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11
Q:1.半年度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吗?纯通讯也没关系吗?
2.法人公司取得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是扣税后的吗?
3.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0.5%,要事前、事后披露公告吗?
A:1.因审议公司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较为重要,一般会以现场为好,或者现场加通讯结合方式,如《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无特别约定的话,召开方式原则上没有特别限制。董事会可以通讯,股东大会需要现场。
2.指税后。
3. 若上市公司收到股东发函至公司的增持计划,则该计划为承诺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考《当股东给你抛过来一个增持计划(附一周监管动态)》。
业务分类:股东大会,董事会,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增持规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11
Q:募集资金置换可以置换增值税吗?
A:如果增值税为进口设备、技术产生的增值税,可以参考全柴动力案例。
参考公告:
600218:全柴动力关于使用流动资金垫付募投项目进口设备增值税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参考附件:
753bb92a5de3874bf3d670af2b3f91c3.pdf
a68bce7b0ff9edf663f37dfef9fb0791.pdf
业务分类:募集资金管理,增值税
提问时间:2020-08-10
Q:代扣股息红利税款失败的部分怎么处理?
A:登记公司会在每月初会将当期“追缴”来的税款划拨至上市公司资金专户,并同时提供明细。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06
Q:如何解读案例“仁东控股(002647)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2020年7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称,鉴于公司办理权益分派业务过程中发现公司使用其他资本公积金进行转增股本且未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投资者代扣代缴所得税的要求,公司拟取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
A:(1)从会计准则来看,转增股本是将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入股本账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股东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可以不用进行现金分红。换言之,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的行为是权益分派行为而不是利润分配行为,不涉及个人税费。
(2)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增的行为被税务机关视为“送红股”的类利润分配行为。而公司拟送红股的,应当同时进行现金分红,并保证现金分红的数额能完全满足为个人投资者代扣代缴所得税的要求。
因此,公司有如下违规之处
(1) 利润分配方案设计不合理,未同时考虑现金股利。
(2)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又取消,信息披露有瑕疵。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8-04
Q: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后,使用库存股做员工持股计划,有盈利是否需要缴纳税费?
A: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业务分类:企业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8-03
Q: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后需要缴税吗?
A:暂时没找到相关规定,建议咨询相关的税务部门。不同模式或适用不同税费原则,参考推文《员工持股计划VS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究竟应该如何缴纳》。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7-30
Q:原始股减持不是要20%交税,其中40%有税收的优惠。那原始股上市后有转增的部分转增股也要按照20%交税吗?
A:看转增的部分是原始股解禁前还是解禁后取得,具体可以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7-30
Q:1.关于政府补助,全子孙公司收到要列入累计范围吗?
2.个税手续费返还要记入政府补助吗?
3.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可以在第2个交易日披露吧?如果第2个交易日也减持了,这时披露公告不算违规吧?
A:1.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均需累计。参考《涪陵榨菜:关于孙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属于政府补助的,可以参考截图案例。
3.可以的,数量过半后及时披露,减持不用停下来,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可。
参考公告:
业务分类:减持规定,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7-30
Q:1.公司一位法定高管兼任法人和董事长的企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了,该企业为控股子公司,可能纳税信用等级降到D。对他在上市公司的任职会有影响吗?
2.目前处罚还没下,董监高声明与承诺里的会有影响吗?
A: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任职资格。
2.对目前的任职没有什么影响 只是会对上市公司和他本人的一些行为有一定限制。参考推文《那些年收到的监管处罚,影响几何?》。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行政处罚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7-29
Q:请问下表是填含税的还是不含税?
A:按照合同金额填写,一般来说都是含税的。
业务分类:内容与格式准则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7-29
Q:定期报告中,董监高的收入是填税前还是税后?
A:税前。
业务分类: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7-23
Q:1.限售股解禁后,权益分派导致转增的这部分在转让时是否纳税?
2.法规依据是什么?以及按照先进先出计算吗?
A:1.如果是个人的话,解禁后因权益分派的转增股份,属于流通股,转让时不用交税。
2.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参考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业务分类: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7-23
Q:1.限制性股票不能行权,进行回购注销时,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支付什么费用?
2.收印花税的原因是视同卖出股票吗?
3.非公开股份在减持时还视为特定股份受减持新规限制吗?
A:1.非交易过户费和非交易转让印花税。
2.可以这么理解,关于缴税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咨询中登对接业务的经理或税务机构。
3、新老划断,2月14号按照新规发行的不属于特定股份,之前发行的属于。可参考法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的前指引部分。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非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7-22
Q:请问未解限的限售股在每次转让时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未解限的限售股不是不能转让吗?
A:非交易过户、司法强制执行之类的是可以转让的。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7-10
Q:关联交易预计和定期报告披露的金额口径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A:按照合同金额来计算。
业务分类:信息披露基本规定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7-06
Q: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后,股权激励对象在二级市场上卖出股票还需要交税吗?
A:需要,股权激励限售股分红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进行补缴,持股期限不同税负不同。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一般规定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6-22
Q: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那持有首发后限售股的股权类的合伙企业也是和个人一样吗?
A:参考截图。
业务分类:限制性股票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6-16
Q:1.股东自派分红,个税如何计算?需要公司代扣吗?
2.上市前股份,现在已全部为流通股的呢?
3.股东自派分红,必须付息日划付吗?
A:1.看主体是谁,请参考截图。
2.参考截图中无限售流通股。
3.自派部分没有时间要求,在股权登记日后都可以,具体时间和股东协商即可。
业务分类: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6-16
Q:1.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红利税不是有持有期限的区别吗?请问怎么算起点?是授予登记完成就算还是解锁后才能算?
2.股票红利税计税周期不是有时长的区分如持有一年免税,想咨询下,持有的起始点是授予登记完成日当天吗?还是每期解除限后才能算起始点?
3.这个一年的起始日期是?股权激励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前的股份征税规则是?这个税怎么扣?上市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吗?是不是券商来操作?公司选择的代派,非自派。另就是激励对象的红利款是按照20%统一征税?不存在按照持有时长免征税的情况?
A:1.解禁日,可参考法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这里的“一年”是股权登记日。
3.股权激励限售股分红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进行补缴,持股期限不太税负不同,“持股期限”,指的是自解禁日起计算的持股时间。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一般规定,限制性股票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6-15
Q:公告中应明确说明是以分配总额不变还是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并以每10股表述派发现金股利、股份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以最新总股本为准)以及是否含税和扣税情况等,据此在业务系统中录入分配参数。股本基数应以方案实施时的最新总股本为准。
请问这个分配总额不变和分配比例不变是什么意思?
A:可参考文章《如何应对年报中的权益分派和股本变动问题》
可参考如图案例理解。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6-15
Q:1.请问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公告吗?
2.高新技术企业这个不管是新申请的还是复审通过的,都是不强制披露的吗?
3.获得高新企业证书属于这一条吗?
4.请问重大诉讼的披露的标准有参考内容吗?具体是金额多少?
A:1.法规没有明确要求,不强制要求披露,但是建议披露下,因为公司纳税金额不同,会影响公司损益。此外,部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对相关事项有明确要求,建议公司根据情况参考,如软件行业:
2. 参考1
3.不太符合这一条,公告类别中有相关内容,可参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深交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参考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已失效)
业务分类:重大诉讼、仲裁,其他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6-15
Q:1.协议转让的费用涉及哪些方面,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比起来有哪些优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2.夫妻双方之间转让是算“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吗?
3.夫妻双方之间协议转让是适用的哪种情形?
A:1.可以参考上交所官网的数据 《交易费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关于协议转让注意事项,可以参考推文《协议转让的注意要点》、《即日起,办理沪市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需注意!》
2.不算。
3.适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协议转让。
业务分类:股权转让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6-12
Q:公司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有要求公告吗?
A:没要求。
业务分类:税收征管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6-10
Q: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计税术语“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的是授予登记完成公告中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的收盘价吗?
A:参考《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6-10
Q:公司实际控制人A、B、C三者为一致行动人A、B是上市公司董监高,C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5%,C直接加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0%,C有每年最多减持持有股份总数5%的承诺,因为AB直接持有的股份数不多且为董监高,间接持有的主体还未完成税务筹划,所以想先通过C去减持,是否可行?如何结算C减持的基数,是以他直接持有的股份数做基数去计算,还是以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的股份总数做基数?
A:C同意的话可行。C如果没有其他身份(不是董监高),只是自己承诺减持不超过5%,这个基数在承诺时没说明是间接还是直接持有,建议按照间接+直接持有来认定。
业务分类:减持规定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6-09
Q:如果新公司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和股东合并成立新公司,老股东注销。这种转让是不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吸收合并的新公司的净资产不一定要和老公司一一对应,老公司的股东把新公司的钱拿走,完成注销程序是怎样的?类似绿地集团2014年的股改。
1.整个吸收合并过程是不是不需要交所得税?
2.吸收合并的对价是不是可以按照原值而不是净资产?
3.老公司的股东是不是可以拿到原值从而实现退出?
A:1.可先参考以下截图。需确认是子吸收母,还是新设。
2.同一控控制下的合并不需要支付对价其他情形是需要支付对价,对价应该合理公平,如果涉及披露应该解释的过去,如果不涉及披露自己内部认可即可。
3.老股东把原值拿走就不是合并了,叫减资退出。
业务分类:吸收合并、分立
提问时间:2020-06-09
Q:1.税务稽查补税的披露标准是什么?
2.上市规则里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的认定是怎样认定的呢?
A:1.按照重大的标准,如果税务机关给了什么处罚影响比较大的,建议不管金额大小都披露。
2.参考推文《揭秘信息披露里那些“重大”的界定标准》。
业务分类:行政处罚,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6-05
Q: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加计抵减、个税手续费返算是需要对外披露的政府补助的范围吗?企业会计准则里没有明确规定。
A:参考推文《疫情时期,有关政府补助的相关披露标准是什么》。
业务分类: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6-03
Q:1.收到退税的话,也是属于政府补助吗?参考这个规定吗?
2.只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这样的才算政府补助是吗?其他形式的都不属于政府补助?像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也不属于政府补助对吧?
A:1.是的,参考《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算。
2.是的。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其他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6-02
Q: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所得税,是激励对象自己去缴纳还是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A:参考推文《权益分派涉及的个税问题》。
业务分类:限制性股票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6-01
Q:1.员工持股(资管计划)减持,怎么缴税?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而锁定的股份,怎么缴税?
A:1.二级市场买入的不需要扣税,来源是回购股份的,需要联系地方税务局,一般比照股权激励的纳税。
2.员工持股计划因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而锁定的股份应不属于《关于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中规定的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所得收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业务分类:员工持股计划,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5-26
Q:期权行权如何纳税?
A:请参考推文《国庆节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注意了……》。
业务分类:个人所得税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5-26
Q:1.分红派息公告中关于图片里面的补缴税款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2.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是否有规定必须是交易日?公告日与除息日有规定时间间隔吗?有相关法规出处吗?
A:1.参考《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公告日需要在股权登记日三个交易日前,除权除息日是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个交易日的,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
参考法规: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被修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 (已失效)
业务分类: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
所属板块:深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5-26
Q:中登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是否需要提交完税证明?
A:按中登规定准备文件,或者可咨询中登具体的业务流程。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2019年9月修订) (已失效)
业务分类:股权转让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4-30
Q:1.假设原始股东的股票在公司上市后有3年限售期,3年里分红准股,分红的钱缴税是到股票解禁后卖股票的时候才缴,那么中间送配的股是否免税?如果不免税,又应该如何缴税?
2.如果为解禁期内分红转股的股,是否要交税?
A:1.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
2.解禁后就不在规定范围内。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提问时间:2020-04-30
Q:首发前原始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受让方是否需要考虑缴税问题?
A:转让方需要缴税,参考推文《你必须掌握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税务处理知识点》。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4-30
Q:原始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子女需要交税吗?
A: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侃一侃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传承问题》。
业务分类:股权转让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4-24
Q:1.原值登记是向中登公司提供原值凭证然后以此代扣代缴税款吗?
2.凭证是要提供给中登还是提供给税局?
A:1.是的。
2.给中登,原值登记是新股登记的时候做的。
业务分类:账户管理
提问时间:2020-04-24
Q: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缴税规定是如何的?
A:参考推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详解》。
业务分类: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税收征管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4-21
Q:是否有首发股份减持纳税的相关资料?首发股份、减持需要缴纳的税都有哪些?
A:请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4-15
Q:1.首发限售股解禁后,送转的股票属于什么性质的股票?是否还是按首发股管理?那比如缴税的,还按解限之前的股算吗?
2.那这种情况下,大宗交易是否还需要锁定半年?
A:1.解禁了就是流通股了,具体参考推文《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相关说明及案例解析》。
2.需要看股东的身份。如果是个人股东,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创投基金,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参考推文:上市公司创投基金股东减持股份要点解读
业务分类:股份限售与解限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4-15
Q:1.公司收到软件退税一定要公告的吗?或者说达到什么标准才需要披露?
2.软件退税是属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吗?
A:1.根据《应用指南》第二条,软件增值税退税属于税收返还,先征后退,所以要按照政府补助来累计计算,达到标准的则需要单独披露。具体的标准参考推文《疫情时期,有关政府补助的相关披露标准是什么?(附一周合规问答)》
。
2.收益相关比较合适。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其他税费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4-15
Q:公司收到行政处罚是否需要披露?披露标准是按照什么进行计算? 如税务类行政处罚涉及多年未缴是否需要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A: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规定,是否调整建议会计师沟通确认。
参考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已失效)
业务分类:受到行政、法律或其他处罚,会计准则
所属板块:上交所主板
提问时间:2020-04-07
Q:关于利润分配,送红股可以抵现金分红吗?即只送红股及相应的税,就不必再另行现金分红10%?(3)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现金可以以红股取代吗?
A:现金不能以红股取代,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的比例=(现金分红金额+股份回购实施金额)/(现金分红金额+股票股利)。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3-24
Q:1.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算利润分配吗?计算现金分红比例考虑转增的部分吗?
2.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例如方案10股分0.2元,另外转增2股,这个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比例是多少?
A:1.从会计准则来看,转增股本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股东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可以不用进行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上是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这部分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在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应该同时进行现金分红。
2.9.09%。
参考法规:
业务分类: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计准则
所属板块:深交所创业板
提问时间:2020-03-24
Q:“年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取得股票的员工能否参与利润分配?答: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行权所取得的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在年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均可以参与利润分配。但在锁定期内,因参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应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激励股票锁定期限相同。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分红由公司代为保管,这个是法规还是公司方案约定的?
A:是《深交所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第八章股权激励:第二节股权激励的类别》8.2.9的规定。
参考法规:
深交所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第八章股权激励:第二节股权激励的类别 (已失效)
业务分类:股权激励一般规定
所属板块:深交所中小板(原)
提问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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