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返还事宜?(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http://sfcx.neimenggu.chinatax.gov.cn/xjsf/html/zw.html?#eB5XOFk8lZwRc9i1ZXoa9A==
问:我们企业2008年成立至今,个人所得税一直没有返还过,请问个税返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具备什么资格才可以返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十七条规定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