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租用公司员工的小汽车所发生的租赁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http://sfcx.neimenggu.chinatax.gov.cn/xjsf/html/zw.html?#3nouXPFtj4P6maXHE6u0ow==
问:我公司租用公司员工的小汽车所发生的租赁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对于企业因工作需要租用员工汽车,并且汽车的使用与车主无关的前提下,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且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费用,如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他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保险费、维修费、车购税、车船税等,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