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法规库_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_财税〔2008〕116号

2008-09-08
来源:总局法规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财税〔2008〕11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9-8

网址: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302/content.html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pdf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八年九月八日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

序号类别项   目范围、条件及技术标准
1港口码头码头、泊位、通航建筑物新
建项目
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沿海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泊位、滚装泊位、内河航运枢纽新建项目
2机场民用机场新建项目由国务院核准的民用机场新建项目,包括民用机场迁建、军航机场军民合用改造项目
3铁路铁路新线建设项目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和Ⅲ级及以上铁路建设项目
4既有线路改造项目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铁路电气化改造、增建二线项目以及其他改造投入达到项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75%以上的改造项目
5公路公路新建项目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一级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
6城市公共
交通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新建项目由国务院核准的城市地铁、轻轨新建项目
7
电力
水力发电新建项目(包括控
制性水利枢纽工程)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在主要河流上新建的水电项目, 总装机容量在 25 万千瓦及以上的新
建水电项目,以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8核电站新建项目由国务院核准的核电站新建项目
9
电网(输变电设施)新建项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330kv 及以上跨省及长度超过 200km 的交流输变电新建项目, 500kv及以上直流输变电新建项目;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革命老区、老少边穷地区电网新建工程项目;农网输变电新建项目。
10风力发电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
11海洋能发电新建项目由省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能发电新建项目
12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
13地热发电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地热发电新建项目
14水利灌区配套设施及农业节水灌
溉工程新建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灌区水源工程、灌排系统工程、节水工程
15地表水水源工程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水库、塘堰、水窖及配套工程
16调水工程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取水、输水、配水工程
17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中取水、输水、净化水、配水工程
18牧区水利工程新建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牧区水利工程中的取水、输配水、节水灌溉及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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