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山西_价税分离过后的印花税缴纳

2019-01-11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价税分离过后的印花税缴纳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3eb45be40b74543a006e4d40da73742

问题名称:

价税分离过后的印花税缴纳

留言时间:2019-01-10

纳税人归属地:山西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合同,合同中明确区分了不含增值税总价及增值税额,请问下我们缴纳合同印花税时计税基数是不含增值税总价还是不含增值税总价+增值税额。其依据的法律条文具体是?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1-11

答复内容: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销售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销售金额计算印花税;若销售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山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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