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手续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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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个税手续费返还
留言时间:2019-04-24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个税手续费返还适应什么政策,根据现今的政策,应如何申报此收入(一般纳税人)?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4-24
答复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因此,代扣个税而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二、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相关规定:“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二)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此,贵司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