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浙江_公司向个人租车,个税问题

2019-07-11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公司向个人租车,个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51c76955cdf04ae7926c193e2a8172ac

问题名称:

公司向个人租车,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19-07-10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公司向个人租车,个人在税务局代开出租服务发票,那个税是税务局收下吗?如果不是,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的话,那付款单位在哪里申报,申报步骤请告诉我一下。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19-07-1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代开发票涉及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可以在大厅直接缴纳税款

个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代开发票业务的,凡个人取得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相关个人所得税应由扣缴义务人接受应税行为凭发票支付款项时按税法规定代扣,并按规定办理扣缴明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不在上述开票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税率与获得所得的行为有关,您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中对税率的规定。

扣款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缴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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