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关于增值税

2019-08-13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关于增值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b1798f982e24538be650fd479b0af37

问题名称:

关于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8-13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拆迁补偿支出不是用现金,而是用免交物业费的形式给予补偿。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作为收入的减项?(销项税额=(收入-地价款-拆迁补偿等)*适用税率)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8-13

答复内容:

上述情况,支付补偿款及收取物业管理费是两项不同的事项,只是贵司在操作上将支付补偿款给省略了,直接以免交物业费的形式给予补偿。

因此,你司应该分别做税务处理。不得以冲减收入的方式不计提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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