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安徽_物业费发票抬头如何开?

2019-11-06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物业费发票抬头如何开?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c8332a3179147f48d508ccdcc820540

问题名称:

物业费发票抬头如何开?

留言时间:2019-10-31

纳税人归属地:安徽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是一家物业企业。我们是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现在承租人来交物业费,这种情况如果需要开发票抬头是开出租户姓名还是开业主姓名?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1-0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您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不可以开具承租人抬头发票。如承租人需要取得发票应由房主去税务机关代开相关业务的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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