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北京_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2020-02-27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975952c3b9ee48aca89e8b20a73df202

问题名称:

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2-26

纳税人归属地:北京

问题内容: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若需缴纳,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政策依据是什么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2020-02-27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三、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企业厂房因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对于建筑物补偿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对于生产机器补偿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而人工补偿、停产停业补偿、青苗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于上述各类补偿款的具体款项应在拆迁协议中予以明确,且被拆迁单位在财务处理上应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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