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为职工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税?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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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请问企业为职工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税?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留言时间:2020-05-06
纳税人归属地:青岛
问题内容:请问企业为职工提取的补充医疗保险,如果每月按照固定比例计提后缴入企业自行管理的专户,职工需要在每月计提时并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个税,还是在职工实际报销时按照实报实销金额计算个税?谢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5-06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