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四川_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填写

2020-05-1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填写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cbd14e80ecb422bbf060f12434c1afd

问题名称:

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填写

留言时间:2020-05-13

纳税人归属地:四川

问题内容:请问在保险服务类业务中,如再保险业务中向交易对手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明细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及单价是必填项吗?内容该如何填写?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5-14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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