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本刊记者 佟 钧3 月4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中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作为三届连任的“资深委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关注民生,带着精心准备的四项提案,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在繁忙的会议议程中,他仍就税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民族品牌等问题,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
记者:3 月4 日下午,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听取和审议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您对这个工作报告的感受是?
蓝逢辉: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详细回顾了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新贡献,为今年政协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
工作报告提道:“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把更多力量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这给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吹响了向前奋斗的新号角,激励我们发挥好代表人士作用、履行好代表人士职责、服务好社会民生,鞭策我们的履职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把群众的呼声、企业的期盼、社会的需求与我们的履职工作融合结合,干出实实在在的成果,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有价值有意义。这样,才能不负新时代,才能在新的征程上贡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多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记者: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23 年的十组税收大数据。请您解读这些数据透露的信息?
蓝逢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用十组税收大数据总结2023 年的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涵盖了企业研发、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业、数字经济产业、外资企业等领域,彰显了税收在服务经济和调节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利用税收大数据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助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彰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透过不同的数据,也令人充分感受到我国经济复苏的活力。
首先,2023 年我国对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加力,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同比增长13.6%。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85 万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受益最广,享受加计扣除政策金额占比为58.9%。李强总理在2023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对企业要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优化现行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政策。创新是第一动力,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创新需要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针对性强,对企业来说是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红利,能够为企业创新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有效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底气,使企业有更多资金、更大空间、更强动力投入到创新中去,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这组税收数据体现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对企业税收优惠力度持续加大,推动企业创新投入稳步增加,增强了企业活力和效益,为企业创新贡献力量。
其次,另外一组值得注意的数据是,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稳定增长,享受递延纳税的再投资金额达1412 亿元。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显示,2023 年,外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享受递延纳税的再投资金额同比增长0.8%。自2018 年实行外商利润再投资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外商累计享受递延纳税的再投资金额已达6603 亿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不会变,中国要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体现出税务系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号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稳住外资、稳经济基本盘的重要指示精神。这也表明我国以实际行动努力解决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问题和阻力”,持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为外资外企创造更好、更广阔的投资空间,为我国经济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服务。
此外,消费活力不断释放,商品和服务消费增长均在10% 左右。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 年,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1.4% 和9%。其中,服装、化妆品零售同比分别增长18.3% 和14.5% ;游乐园、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69.5%、26.3% 和19.6%。2023 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多部门出台了各方面的扶持政策,人民的生产生活得到保障,宏观经济合理运行。这组数据表明,原本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旅游、餐饮、文娱等行业逐步复苏,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运行态势回升向好。这体现了国家税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税务服务在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恢复居民消费意愿、释放居民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市场回暖方面的作用。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实施3 年以来,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推出,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走深走实。2024 年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巩固提升之年,期待税务部门努力推进国家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激发不同经营主体活力,以税收服务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记者:日前发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到2025 年,要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您对树立中国品牌有怎样的认识?
蓝逢辉:做大做强民族品牌,离不开高质量的产品供给、过硬的产品质量和鲜明的品牌特色。近两年大众文化消费需求热度较高,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文化和消费品的深度融合,涌现出一批创新消费品牌,无论品质还是文化内蕴,迅速赢得消费者青睐的同时,在市场竞争中与国际品牌分庭抗争。过硬的品质和品牌特色,不仅满足了国内消费需求,很多产品还出口到了全球。使用是最好的传承。本质上,自有品牌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文化实力的窗口。产品只有赏心悦目、品质过硬,才能有效刺激消费者的欲望。据经合组织统计,占品牌数量3% 的知名品牌占据了全球40% 的销售额,尤其是顶级消费类品牌。目前,我国民族文化品牌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仍有差距,在与国际品牌的竞争中还处于劣势,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对民族品牌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民族品牌还没有一个权威、科学、系统的品牌评价机制,政府扶持政策偏向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对新兴品牌扶持和支持不够。例如,在文化消费方面,在可以作为品牌最好载体的时尚、美妆、时装、文创等领域,品牌规模相比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品牌规模要小,支持政策较少。
二是民族品牌走出去须扶持,知识产权保护须加强。国家对支持优秀民族文化品牌参与一些重大外交活动和国际经贸会展的支持力度还不够。中国品牌商标在国际市场被抢注的情况较多。由于国际诉讼需要的时间和高昂的资金成本,大多数企业望而却步,无力诉讼。中国品牌商标的无形资产白白流失。
三是民族品牌和传统文化深度融合的大环境还须推进。消费品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的汲取还不深,优质品牌还不多。故宫文创这样的创新产品还不是真正的大众消费品牌。虽然一些和文化深度融合的消费品牌快速发展,但面对西方文化背景孕育的国际品牌,民族文化品牌仍处于弱势。
针对上述问题,我建议:
第一,国家建立健全品牌评价和激励机制,从发展潜力、创新能力、规模等多个维度,建立权威、科学、规范、可行的品牌评价激励和要素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建立品牌专家智库。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品牌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和激励政策,从资金、人才、科技、文化等不同层面支持民族品牌建设。
第二,多措并举支持优秀民族文化品牌出海出圈。2013 年,在国际经贸、会展、外事礼赠等对外活动中,要鼓励、推荐、邀请优秀品牌参与,讲好中国品牌故事和背后的文化故事。增强对民族文化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国外抢注商标的行为,要推进商标数据国际交换和应用,推动在商标品牌保护、纠纷处置方面的跨国协作。国内的由政府主导、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核心商圈招商以及政府采购中,要考虑给予优秀民族品牌一定的扶持。
第三,大力提升民族品牌的文化内涵。鼓励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汲取营养、提炼精华,使优秀民族文化品牌成为中华文化的独特标识。推动品牌文化多业态融合发展,鼓励文化IP 的共享、共建、多业态融合发展以及品牌应用转化;鼓励企业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打造更多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形成一批质量引领力强、产品美誉度高、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华民族文化品牌。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2024 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定在3%左右。您怎样看待这一数字对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蓝逢辉:这一预期目标与前两年保持一致,居于温和适度水平,有利于引导市场预期,为宏观政策调控留足空间,可以有效支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价格水平是宏观经济的温度计,也影响着百姓生活,要使其保持在温和适度的水平。2023 年我国CPI 保持温和上涨态势,与主要发达经济体饱受高通胀困扰形成鲜明对比。近年来,我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保持稳健适度的基调,同时产业链供给能力健全,经济循环基本畅通,为物价保持总体平稳奠定坚实基础。
虽然,近几个月CPI 同比有所下降,但是,我国商品供应充足,在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同时,呈现价格回落的态势,一定程度上压低了CPI 水平;另外,此前非常规因素导致的全球食品、能源等价格大幅上涨,在2023 年转为下降,对我国整体CPI 也产生较大影响。
我认为,下一步要发挥好我国货币政策空间充足的优势,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和发展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相信伴随一系列稳增长举措落地显效,居民消费价格有望企稳回升。
记者:您提出了哪些提案?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提案的内容?
蓝逢辉:我共提出了四项建议案,分别是《关于加大清理拖欠民企资金建议的提案》《关于优化医疗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化政策建议的提案》《关于取消证券交易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提案》《关于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立法建议的提案》。
我提出《关于加大清理拖欠民企资金建议的提案》,是考虑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当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只有在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和扶持下,才能克时艰、过难关。特别是疫情以来,国家出台了系列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文件,各级政府出台了更多帮扶民企的政策和措施办法,极大帮助和支持了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走出生存困境、稳定健康发展,在发挥民营企业保就业、稳民生、促发展、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指出,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强调通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据调研,目前民企发展仍遇到不少困难,拖欠民企资金致使民企发展受阻是“突出问题”之一。民企因被拖欠,延伸出“官司,工资社保、就业,破产倒闭,社会稳定”等系列问题。具体表现为:一些国有企业、平台公司 “有意”拖欠民企应收账款,小则几十万、多则数千万,致使民企陷入生存困境,对社会造成了“次生伤害”,民企无法收回资金,没有钱发工资,更没有钱去生产,进而产生社会民生问题,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既不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不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由此,我在这项提案中建议:
首先,制度性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一是针对政府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拖欠民企款项等问题,建立责任追溯和问责惩戒机制;二是制定制度,对拖欠民企资金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将清欠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并制定年度清欠工作计划;三是在“拖欠”情况下,要出台相关政策,赔付“拖欠”民企资金逾期利息,依法补偿民企因诉讼拖延和司法纠纷产生的生产经营损失。
其次,建设更完善的民营企业发展政策保障制度。对被“拖欠”影响,难以支撑的民营企业建立政府“救济制度”,给予金融、社保、税收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补贴和支持,确保民企员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正常发放。
我提出《关于优化医疗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化政策建议的提案》,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医学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存在着“量不足、质待高、碎片化、不均衡”四大问题,亟须构建能够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国家科技创新最高水平的国家医学战略科技力量。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体系是国家医学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内涵之一。
从本质上来说,临床医生在创新中的作用主要是创意、研发和临床实验。在一个完整的成果转化过程中,医生和医疗机构需要参与五个步骤:理念、产品、产业、学科和生态。对于大部分的医生来说,从理念到产品已经是创新研发和转化的极限。如何形成闭环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这是需要通过更进一步优化临床研发和产业转化、创新环境来解决的问题。
因此,从国内临床需求出发,做好医工结合、做强知识和服务支撑体系,保持从临床技术到产业应用的稳步迭代,真正做出属于中国自己的创新技术发展生态至关重要。这样,才能破除医疗创新技术“西强东弱”的旧循环。
由此,我在这项提案中建议:
第一,推动临床医学技术创新。
总体来说,医疗科技创新主要分为七种类型。一是抓住临床痛点的小创新,对于临床流程某个环节或问题提出需求;二是学科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整合学科优势,针对临床问题提出系统解决方案;三是基于医院数据+人工智能,基于历史数据、图像信息(专家智慧)进行医学创新转化;四是医药类项目,因为其特殊性,对动物实验及质控体系要求高,转化相较于其他过程较为复杂;五是试剂盒类项目;六是耗材类项目;七是学科交叉借鉴创新项目。
我国临床医学的需求端和供给端发展不平衡,应当以解决临床问题的医疗机构为引领力量,整合带动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其他主体,明确发展重点,扩大“供给端”科技供给半径,同时畅通科技支撑体系保障链条,营造临床医学可持续发展的适宜环境。
第二,支持产业发展模式创新。
我国的医学投入与欧、美、日、韩等国在占比上差距较大,在推进构建国家医学卫生健康战略科技力量过程中,亟须设立专门的国家级,乃至省市级的医学健康科学基金,不断完善国家医学战略科技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转化机制,鼓励和支持临床创新技术、医学创新人才和医疗创新产业的系统性协同发展。建立医疗产业生态协同发展的“政产学研用资”闭环链条,实现高水平医疗科技自立自强。
第三,推动技术应用和转化效率提升。
加快科研转化效率:从新技术的研发到可应用上市的产品和服务的转化是一个需要多年积累和沉淀的长期过程,相对于国内医疗健康服务对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日益高涨的需求,现有的科研产品服务转化效率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以医疗器械管理中的实验室自建检测(LDT)模式的管理为例,在政策支持下,目前上海、北京等多个省份已积极开展LDT 试点。但相关流程制度、法律法规尚不清晰,留有“空白”,亟须进一步加速推进试点应用范围,总结经验,科学设置审核程序,加快优化流程。
加快数字化技术应用:随着医疗数据规模不断扩大、数据管理标准不断完善、数据分析能力不断提高,医学与计算机科学深入交叉融合,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广泛应用并变革创新。应帮助医生在决策和治疗过程中拥有更多的参考和支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我提出《关于取消证券交易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提案》,是考虑到,《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之后相继出台的《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对此项政策进行了相关补充和约定。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就越低。另一方面,在现行政策中,并未允许个人投资证券交易市场股票的亏损在个人所得税应缴所得税额中抵扣。
目前实际情况是,当上市公司分红后会除权,红利是含在持有市值里。上市公司分红后,股价除权,股价会下跌,市值也会减少,投资者并未获利。近几年,证券市场低迷,鲜有个人投资者从证券市场获利。有效激发证券市场活力,对于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由此,我在这项提案中建议:
本文转载自《注册税务师》2024年第4期(总第255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作者:—— 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 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