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重庆_增值税留抵抵欠其城建税计税依据

2020-06-30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增值税留抵抵欠其城建税计税依据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2448455f8fb45119ac1c0816c223daf

问题名称:

增值税留抵抵欠其城建税计税依据

留言时间:2020-06-29

纳税人归属地:重庆

问题内容: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增值税实际缴纳数还是增值税应缴纳数?比如应缴纳10万,实际缴纳了2万,其余8万用后期增值税留抵抵缴了,其城建税计税依据是多少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6-30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经批准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部分,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但应区分2种情况:

  一、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没有按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若没有办理附加税费缓交手续,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按本期应纳增值税减去欠缴的增值税后的余额计算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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