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山东_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之间转让份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2020-07-27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之间转让份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21dbccc74c0040bd9f750afac13e45e7

问题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之间转让份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留言时间:2020-07-23

纳税人归属地:山东

问题内容: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A企业将部分或全部份额转让给另一有限合伙人B企业,A企业和B企业需要就该份额转让协议缴纳印花税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7-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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