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热点问答_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

深圳热点问答
2026-07-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热点问答_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如何处理?


网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607/a25352520b04485e91a7f9dd42eab3f4.shtml

发布时间:2026-07-03 15:3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结果展示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点击右侧“申请核对”提交审核。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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