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纳税咨询_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

大连纳税咨询
2025-12-16
来源:大连市税务局

大连纳税咨询_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


网址:http://dalian.chinatax.gov.cn/art/2025/12/16/art_3629_339.html

咨询对象:大连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这个规定里面说的会计师是指境外的吗?

附件:

留言时间:2025-12-11

答复机构: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12-16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大连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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