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条文解析(第515条)_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谁享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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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
作者:七一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1-03-25 08:53:41
什么是债?债可以怎样分类?什么是选择之债?选择权的一般归属原则是什么?选择权转移的前提是什么?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谁享有选择权?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归谁?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一十五条的解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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