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热点问答_请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四川热点问答
2026-04-07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请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网址:http://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6/4/7/art_327_1316295.html

发布时间 : 2026-04-07 09: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第22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金额。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第22.1行、第22.2行……填报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
纳税人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的,同时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中填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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