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留言咨询_个人所得税问题_我公司员工在公司年会上抽奖得到的奖品,有现金也有电子设备等实物奖品,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需不需要给员工代扣代缴个税呢?
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18991&sysid=8
办件标题:个人所得税问题
咨询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内容:
我公司员工在公司年会上抽奖得到的奖品,有现金也有电子设备等实物奖品,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需不需要给员工代扣代缴个税呢?
办件编号:NSZX20260303019
咨询时间:2026-03-05 09:28:3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在公司年会中,本单位的职工获得的现金奖品和实物奖品,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由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3-0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