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留言咨询_企业所得税汇算_我公司去年11月预提了职工年终奖,但实际在今年4月才发放,这部分年终奖可以在25年汇算时扣除吗?
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20633&sysid=8
办件标题:企业所得税汇算
咨询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内容:
我公司去年11月预提了职工年终奖,但实际在今年4月才发放,这部分年终奖可以在25年汇算时扣除吗?
办件编号:NSZX20260503219
咨询时间:2026-05-21 14:08:2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因此,企业在去年11月预提的年终奖,在今年4月份发放,可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5-21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