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留言咨询_增值税问题咨询_你好,我在二手平台卖了之前使用过的旧手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20718&sysid=8
办件标题:增值税问题咨询
咨询对象: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内容:
你好,我在二手平台卖了之前使用过的旧手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办件编号:NSZX20260503227
咨询时间:2026-05-28 09:16:4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5-28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