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入总额包含理财收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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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企业收入总额包含理财收益吗?
留言时间:2020-08-27
纳税人归属地:西藏
问题内容: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请问上述公告中,“企业收入总额“包括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8-28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感谢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