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热点问答_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内蒙古热点问答
2026-03-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网址:https://neimenggu.chinatax.gov.cn/zcwj/rdwd/202603/t20260310_891980.html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五、其他增值税优惠项目

   (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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