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工会经费扣除_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凭证有要求吗

陕西纳税咨询
2026-0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纳税咨询}

网址:https://shaanxi.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52761&sysid=181

详细信息

标题:工会经费扣除

内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凭证有要求吗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NSZX20260500068

提交时间:2026-05-19 14:32:4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6-05-20 15:08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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