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
网址:https://shaanxi.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52939&sysid=181
详细信息
标题:EPC合同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兼营吗?
内容:
我单位为施工行业,签订EPC项目,合同中对设计、采购、施工单独列示各自金额。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兼营吗?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NSZX20260600088
提交时间:2026-06-03 14:51:2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的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的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6-06-09 11:59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