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EPC合同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兼营吗?_我单位为施工行业,签订EPC项目,合同中对设计、采购、施工单独列示各自金额。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兼营吗?

陕西纳税咨询
2026-06-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纳税咨询}

网址:https://shaanxi.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52939&sysid=181

详细信息

标题:EPC合同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兼营吗?

内容:

我单位为施工行业,签订EPC项目,合同中对设计、采购、施工单独列示各自金额。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兼营吗?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NSZX20260600088

提交时间:2026-06-03 14:51:2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的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的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6-06-09 11:59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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