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留言公开_增值税优惠_2026年1月之后,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还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江苏留言公开
2026-02-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增值税优惠

网址: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6/2/24/art_16876_6041.html

留言时间:2026-02-14   答复时间:2026-02-14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留言内容:

2026年1月之后,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还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文件规定,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二)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26.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

(1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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