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热点问答_高原税话丨热点问答(哪些凭证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2026-05-21
来源:西藏税务

高原税话丨热点问答(哪些凭证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西藏税务2026年5月21日 17:41西藏

纳税人

哪些凭证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西藏税务

以下两类凭证,直接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哪怕业务真实发生,也必须在汇缴结束前完成补开、换开合规凭证,否则对应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一)不合规发票:包括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虚开、开票方非法取得、填写不规范的发票(如购货方信息错误、交易品目与实际不符、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等);
(二)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来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实际业务无关、不具备证明力的其他外部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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