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热点问答_高原税话丨热点问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2026-05-25
来源:西藏税务

高原税话丨热点问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西藏税务2026年5月25日 18:02西藏

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西藏税务

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重要提示: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只能按9%计算进项税额,不再加计1%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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