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热点问答_高原税话丨热点问答(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2026-05-27
来源:西藏税务

高原税话丨热点问答(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西藏税务2026年5月27日 18:29西藏

纳税人

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西藏税务

不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三号(2007年3月16日公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


阅读7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