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解答(2024年12月)
网址:http://jiangxi.chinatax.gov.cn/art/2024/12/26/art_35842_1638092.html
发布时间 : 2024-12-26 16:58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1.纳税信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十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纳税信用为新设立纳税人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数电发票开具是否需要通过实人认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数电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4.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5.什么是数电发票发票总额度?发票总额度能否调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 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6.纳税人享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简称三项加计抵减政策),是否要向税务部门提交声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不同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三项加计抵减政策均采取清单管理,清单由工信部门牵头制定。清单内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弹出相关提示,引导纳税人申报享受对应的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无需再提交相关声明。
7.问:开具数电发票是否一定要先通过扫脸认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数电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