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江西_江西高速过路费扣除问题_江西高速过路费开具“江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交款人直接开具车牌号码,询问江西省交通厅12328,反馈是根据赣交财务字[2021…

江西省税务局
2025-12-2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江西高速过路费扣除问题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0f1c37c74084d718f2c32205b3e023e

留言时间:2025-12-24

纳税人所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江西高速过路费开具“江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交款人直接开具车牌号码,询问江西省交通厅12328,反馈是根据赣交财务字[2021]33号规定,未完成贷款归还的均开具以车牌号码的票据,请问该文件是否有效,可否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微信图片_2025-12-24_140440_157.png

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
  ……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
  五、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定
  (一)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
  六、通行费电子票据其他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票据作为电子会计凭证具有与纸质会计凭证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满足相关条件基础上,单位可以仅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再打印纸质件。具体报销入账和归档管理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执行。”
  二、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江西省高速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票据电子化工作的通知》(赣交财务字〔2021〕33号)规定:“一、工作内容
  (一)建立高速公路现金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服务体系
  在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建设财政票据系统前置区,对接江西省财政厅电子票据系统,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以车牌号作为交款人,为全省高速公路政府收费公路现金通行费开具套用“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公章的“江西省收费公路通行费票据(电子)”;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政府收费公路现金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版式文件生成、查询、红冲、交付和自动核销等功能,满足开具单位对财政电子票据管控要求。”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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