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分等缴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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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6-01-23
纳税人所属地:西藏
问题内容:
我是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受拉萨市某国有企业委托评估其持有的商业房地产价值,需计算其出租房地产扣税后的净收益,经查出租房地产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拉萨市税务局公开信息中,根据藏国税发〔2010〕147号确定、藏政发〔2025〕17号修订,拉萨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为2-20元/平方米.土地面积,但具体位置的分等标准未公开,请求获取拉萨市区的分等缴纳标准(已在柳梧区税务分局咨询获得柳梧区万达广场为7等3元/平方米,尚未获得城关区万达广场等其他7个地方的标准)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2-04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具体位置的分等标准由拉萨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划。请参照拉萨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5月发布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2021)》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