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湖北_关于出租不动产老项目简易计税项目,2026年适用征收率或税率问题_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026年1月开始…

武汉市税务局
2026-01-30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关于出租不动产老项目简易计税项目,2026年适用征收率或税率问题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2a303b8c81f4b29b7c148e6f0027c80

留言时间:2026-01-30

纳税人所属地:湖北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026年1月开始,增值税法第十一条注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请问:从2016年1月起,出租不动产老项目适用征收率或税率是多少?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武汉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2-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收取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公路、桥、闸的开工日期,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3.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4.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
  5.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
  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27-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s://hubei.chinatax.gov.cn)——首页——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工作愉快,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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