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西藏_请问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还能够选择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_近期看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在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第(一)条规定中没…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6-02-0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请问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还能够选择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e8bb1eb633c4aafb088cfe202736297

留言时间:2026-02-05

纳税人所属地:西藏

问题内容:

近期看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在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第(一)条规定中没有再看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是商品混凝土(一般纳税人自产水泥混凝土)的简易征收在2026年废止了吗?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2-10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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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西藏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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