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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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6-02-23
纳税人所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一家跑腿配送公司注册时挂靠法定责任人自家住宅地址,但是因行业特殊性,实际经营并不在挂靠地址,换言之可以在跑单APP上到处抢单派单跑单配送,调度工作、接单只需要在外用手机软件办公即可,例如操作调度台、操作送单APP,在野外拿个手机就行,日常处理商家客情也从未且不需要在挂靠地址接待,房子的唯一作用就是法定责任人以及其家人居住,这个要交房产税吗?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2-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