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湖北_白条入账_请问从今年开始白条入账起点金额是1000元了

武汉市税务局
2026-02-2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白条入账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5f7bb38f56849ea95d454a8daf2ceee

留言时间:2026-02-25

纳税人所属地:湖北

问题内容:

请问从今年开始白条入账起点金额是1000元了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武汉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3-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一、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一日内发生多次应税交易的,按日适用起征点标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s://hubei.chinatax.gov.cn)——首页——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工作愉快,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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