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北_个税申报,夫妻工作地点不同是否可各自申报住房贷款及租房附加扣除问题?_你好,在个税申报时,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其中一方(甲)在其主要工作城市(A城)有自有住房…

河北省税务局
2026-03-10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个税申报,夫妻工作地点不同是否可各自申报住房贷款及租房附加扣除问题?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afc7f7626d7411aa2acfe003a6bfe7a

留言时间:2026-03-10

纳税人所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

你好,在个税申报时,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其中一方(甲)在其主要工作城市(A城)有自有住房,另一方(乙)在其主要工作城市(B城)无房,需租房的,甲在A城税务局申报了住房贷款附加扣除,那么乙是否可以B城申报租房个税附加扣除?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3-1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规定:9.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2.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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