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安徽_建筑行业全电发票上已经有了项目名称及地点信息,备注栏中是否仍需备注项目名称及地点?备注栏可否不用重复_建筑行业全电发票上已经有了项目名称及地点信息,备注栏中是否仍需…

安徽省税务局
2026-03-26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建筑行业全电发票上已经有了项目名称及地点信息,备注栏中是否仍需备注项目名称及地点?备注栏可否不用重复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e0de8b4e76a4aebb110ab9f107d999a

留言时间:2026-03-26

纳税人所属地:安徽

问题内容:

建筑行业全电发票上已经有了项目名称及地点信息,备注栏中是否仍需备注项目名称及地点?备注栏可否不用重复备注?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6-04-0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填写特定信息,原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栏的相应内容无需重复填写。特定业务的数电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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