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言回复_企业购入二手房,该如何计提折旧?

纳税咨询
2025-09-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留言回复_企业购入二手房,该如何计提折旧?

网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lyhf/202509/0697b6075cdc4fbeb92c2568910f0c81.shtml

发布时间:2025-09-04 17:57: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类别:纳税咨询

标题:企业购入二手房,该如何计提折旧?

提交时间:2025-09-02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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