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言回复_个人转租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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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7 16:20: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类别:纳税咨询
标题:个人转租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提交时间:2025-10-23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个人转租房产不涉及缴纳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