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言回复_农产品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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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2 14:38: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类别:纳税咨询
标题:农产品的税率是多少?
提交时间:2026-01-27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条……(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
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