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言回复_生产企业外购的哪些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退(免)税?申报时应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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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8 10:21: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类别:纳税咨询
标题:生产企业外购的哪些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退(免)税?申报时应如何填写?
提交时间:2026-02-24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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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附件27《业务类型代码表》规定填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