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的,应在第一笔款项支付时按照全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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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 深圳热点问答_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11129-20211203) | 1、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的,应在第一笔款项支付时按照全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_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22643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11-24 尊敬的纳税人: | |
| 2026年3月25日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