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问题的咨询_你好,咨询下列两个土地增值税问题,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1.陕西省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仅预缴,是否可以正常办理相关房产证件及…

陕西纳税咨询
2025-12-05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纳税咨询_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问题的咨询_你好,咨询下列两个土地增值税问题,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1.陕西省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仅预缴,是否可以正常办理相关房产证件及…

网址:https://shaanxi.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lpubdetail.do?transactId=51247&sysid=181

详细信息

标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问题的咨询

内容:

你好,咨询下列两个土地增值税问题,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1.陕西省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仅预缴,是否可以正常办理相关房产证件及售卖?2.已经售完近10余年的小区,房产证已经办理了,是否还会存在土地增值税未清算的情况?

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NSZX20251200232

提交时间: 2025-12-05 21:20: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相关规定:

“第九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5-12-11 09:09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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