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热点信件答复_互联网平台企业如何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天津热点信件答复
2026-01-16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热点信件答复_互联网平台企业如何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6-01-16 09: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网址: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500/050008/20260116090310731.shtml

来信日期:
2026年1月16日
回复日期:
2026年1月16日
来信标题:
互联网平台企业如何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互联网平台企业如何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处理情况:
第一步:进行人员信息采集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平台企业通过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采集平台内从业人员信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输入纳税人基本信息,【任职受雇从业信息】类型下拉选择“平台内从业人员”,完善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报送】。 第二步:填写申报表相关信息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进入申报明细填写页面,点击【添加】或在模版中填写后导入数据,所得项目需选择“其他连续劳务报酬”进行申报表填写。
第三步:审核并报送申报表
(1)填写数据审核无误后,点击左侧【综合所得申报】,依次进行税款计算、附表填写、申报表报送,进行发送申报。
(2)发送后,如果存在需要缴纳的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缴清相关税款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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