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2025-12-17
来源:

【税递网】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区域文件有效期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陕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无锡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7号)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的通告
苏州
苏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徐州市
徐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








浙江省浙江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
温州市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2024年1月1日起
衢州市江山市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_江政办发〔2024〕8 号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广东省《关于延续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22〕5号)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7〕4号)
茂名市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实施方案》的通知_茂府规〔2025〕15号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电子税务局税费知识库_广西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是多少?
北海市
电子税务局税费知识库_广西北海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是多少?
钦州市电子税务局税费知识库_广西钦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是多少?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四川省《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7—1号)
泸州市纳溪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_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南充市南充市《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24〕1号)
阆中市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公告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德江县德府发〔2021〕7号_德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咸阳市咸阳市城区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咸阳市城区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区域等级范围的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甘肃省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工矿区范围和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标准的公开征求意见函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宁夏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大连市



宁波市



厦门市



青岛市

电子税务局税费知识库_青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是多少?
深圳市



2025年12月17日整理


阅读38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