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部分撤出后所实现盈利的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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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基金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部分撤出后所实现盈利的所得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20
纳税人归属地:西藏
问题内容:基金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部分项目退出后所实现的盈利,作为基金合伙企业的法人投资者,是否要就该项目退出的收益按应分配的份额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1-20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由于您的咨询,对企业类型没有精细表述,无法对应解答。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