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留言公开_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如果可以,之前多预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总局留言公开
2025-06-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如果可以,之前多预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5年06月19日 答复时间:2025年06月20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根据《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五条规定,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阅读7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