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辽宁_企业要注销重办,才能享受软件即征即退吗?政策有病吗?_企业要注销重办,才能享受软件即征即退吗?政策有病吗? 请问国家税务总局,你们制定政策有考虑企业发展吗?强制留抵…

辽宁税务
2025-06-27
来源:13420网上留言

企业要注销重办,才能享受软件即征即退吗?政策有病吗?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f688ab893b2467b8fcaccff7cfd1e92

留言时间:2025-06-27

纳税人归属地:辽宁

问题内容:

企业要注销重办,才能享受软件即征即退吗?政策有病吗? 请问国家税务总局,你们制定政策有考虑企业发展吗?强制留抵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民营企业软件企业无法退税,增加税收? 我们软件企业没占国家便宜,天天做贡献,求你们谈谈这个政策,修改下政策,真的不可以吗?这种很垃圾的政策制定出来不觉得可耻吗? 国家政策问题,咨询就按投诉打到基层?你们是不是有病啊?问了多少次都推给基层不可能解决问题。真不知道你们在干嘛? 你们都不想做事情,不犯错就好?纳税人的钱养着你们这些国家的高级管理者就是为了让我们企业难做的吗? 只有一个诉求,希望你们能解决这个问题!!!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6-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改为‘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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